導讀:今天(11月2日),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:一名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司機激烈爭執,隨後升級為互毆,致車輛失控墜江。
調查結果公佈,真相水落石出。但如果我們回望事故發生後的最初幾小時,會發現多家媒體報道的“事故原因”卻是另一種畫風:女司機穿高跟鞋開車,逆行撞上公交車……
司機就司機,為什麼要加個女字?女司機真的是馬路殺手嗎?本文中的資料,要打臉那些樂於咒罵和嘲諷女司機的人了。
本文經授權轉自公眾號網易公開課(ID:open163)
“這個女司機一定要判死刑!讓她一個人死就好了!幹嘛連累那麼多人!”
又一次全民聲討。
只不過沒幾個小時就被狠狠打臉了。
01 還原事發經過:墜江事故女司機沒逆行
10月28日上午10點左右,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大巴車與小轎車發生碰撞,大巴車從萬州長江二橋衝下,墜入江中。
“據目擊者稱,事故是女司機穿高跟鞋逆行導致的”成了下午讓整個微博義憤填膺的依據。
公交車沉入江底,具體傷亡人數未知,但車內乘客凶多吉少,已有兩具遇難者遺體被打撈上來——女司機幾乎隨時都要被人肉出來謝罪。
在萬州有關部門發出正式調查結果前,有多家官方媒體釋出訊息:女司機已被警方控制。
原因?就是逆行。
後來,@平安萬州 釋出官方調查結果,是公交車突然越線,撞上了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。
事故具體經過還沒公佈,不少官媒只能刪除之前的報道,重新統一口徑。
“我希望能讓女司機上個熱搜,我怕她後半輩子活不下去。”有網友評論。
差一點,偏見和不實報道可能會要了一個“女司機”的命。
偏見來源於什麼?
應該是來源於那些一發生交通事故,就讓女性因為性別,被冠上“馬路殺手”的日常社會新聞和輿論。
比如,在今年8月下旬,深圳一位新手女司機駕車行駛至小區收費崗亭入口處,左轉彎時,與在該處施工作業的王某發生碰撞,被撞者當場死亡。
網友們為逝者感到惋惜,也少不了嘲諷“全體”女司機,基本駕駛水平都不過關;
今年7月杭州某路口,一女司機駕駛車輛飛速衝過路口,沖向正常行駛中的車輛和行人,車禍現場狀況慘烈,碗口粗的行道樹都被撞的連根拔起。
事故造成 4 人死亡,13 人受傷的嚴重後果。
▲來源:新京報我們影片截圖
杭州警方官微通報,事發時司機穿的是拖鞋,且把油門當成了剎車。
低階錯誤,加上是女司機,更讓人恨得牙癢癢。
調查報告中的司機,在標題中一律變成了女司機。如此,“馬路殺手”的標簽,也一次次被貼得理所應當。
這不正常。
02 馬路殺手?女司機“不配”
但導致交通悲劇這一問題上,性別不同是否真的會造成巨大的差異呢?
研究資料表明,在駕駛謹慎性問題上,女性遠高於男性。
整體來看,被調查地區男司機發生事故的機率,均遠大於女司機。
▲圖片來源:央視新聞
女性司機和男性相比,開車時註意力會更加集中,警惕性也會更高,具有較好的忍耐力,自我保護意識較強。
在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中,女性駕駛員佔的比例比大多數人想象的要低。
上海的一位老交警曾表示“女司機出事故,通常出在停車、入庫時,發生剮蹭、碰擦等,在馬路上的交通肇事中,女性駕駛員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比男性少很多,20起中最多佔1起。”
2010年,約旦大學的學者Adli H.Al-Balbissi進行了一項實驗《Role of Genderin Road Accidents 》探究了性別對交通事故發生率的影響,其研究資料如下:
其結果表示,在1997-1999年三年間,每千名駕駛員中發生事故的比例,男性為女性的三到四倍。
而將視線轉向國內,以2007年的北京為例,就交通事故一塊,女司機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一般事故(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,或者輕傷3人以上,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,與輕微事故相對)總共只有176 起,僅佔一般程式處理事故總數的3.3%。
而有人員死亡的重大和特大事故中,女性肇事24起,佔當年事故總數2.2%,其中死亡24人,僅佔到當年死亡人數的2%。
真正的馬路殺手,是那些對於交通規則完全漠視的人。平白讓女司機背鍋,造出人們刻板印象的,被帶跑的媒體難辭其咎。
▲圖片來源:慧科新聞資料庫
現實情況卻與媒體報道大相徑庭的:
▲圖片來源:央視新聞,慧科新聞資料庫
車開得好不好,安全不安全,和性別真的沒有太大關係。
真正討人嫌的,是那些對生命的漠視,以及社會責任感的缺失。
媒體曾總結過一些所謂的“女司機現象”:有些人愛美,喜歡在駕駛的過程中化化妝,拿後視鏡照照,卻在無心中釀成大禍;
而有的人為了美硬要穿高跟鞋,但細高的鞋跟極容易被剎車踏板卡住,出現“踩不下去抬不起來”的情況,緊急制動時更是危險。
而男性呢?
雖然沒有高跟鞋這種場景,但易怒、好鬥……也是常見的“性別化”特點。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兩者都有著自己的性別化特點,卻因一直以來的男性主導,男司機的特點就被視為“見怪不怪”。
03 漠視交通規則等於殺人,事關責任心而非性別
意外,讓人憤懣悲痛,也讓人不得不反思。
公安部公佈的一組資料顯示,2015年至2017年,中國導致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平均每年30萬起左右,平均6.5萬人死亡。
從事故原因來看,90%以上的意外發生是人為因素,而其中又有80%左右是由於事故發生前的人為疏忽。
一時的僥幸心理,可能就將他人及自身的幸福葬送。
逞強的後果,也只會是慘痛的教訓。
2016年,北京通州一個紅綠燈路口,一輛在等訊號燈的出租車被側翻的大貨車碎石掩埋。
監控發現,出租車遇紅燈停在人行橫道前,原本在出租車後面的一輛小轎車違規變道加塞行至內側。
本身在內側車道行駛的大貨車遇紅燈並未減速,只能猛向右側轉彎,卻不幸傾斜側翻,撒翻的碎石和塵土將出租車整個掩埋。
等到出租車被挖出時,的哥已不幸身亡。
為了一時的先行,毀掉了一條珍貴的生命。
無辜的司機不應為別人的錯誤買單,但卻總有人對交通規則視而不見。
高速路段要按照當前路段規定的時速範圍內進行駕駛;
在十字路口等事故高發區域,適當減速,保持和前車的安全車距,防止跟車過近導致意外情況的發生;
在能見度較低的天氣及隧道、高橋,放慢車速。
更多時候,駕駛者根本沒有意識到,忽視交通規則,不僅危及他人的安全,更是將自己致於險地。
7月,瀋海高速泉州段上,一名男子車輛爆胎後,直接在高速上換起輪胎,結果被後面來的車輛直接撞飛,不幸身亡。
馬路上,上一秒的“不以為然”,下一秒就是“慘絕人寰”。
車輛的技術狀況在超限的情況下大大下降,行駛穩定性、剎車效能、轉向可靠度均受到影響,最終無法輓救。
交通規則,給予的是規範,也是保障。
在意外面前,生命比我們想象的要更加脆弱。
面對規則,選擇漠視的人,終究受到了懲罰。每一份疏忽,也都在不經意間,悄悄地付出了代價。
比起每次聲討女性司機的憤慨,更應該敲醒的警鐘,是對交通規則堅決服從的責任。
為了自己,也為了更多無辜的生命。
參考文獻:
[1]Albalbissi A H . ROLE OF GENDER IN ROADACCIDENTS[J]. Journal of Crash Prevention & Injury Control, 2003,4(1):64-73.
[2]陳穎, 劉浩學. 女性駕駛員應激反應能力研究[J]. 交通運輸系統工程與資訊, 2012,12(3):170-173.
附:公交車最後時刻的監控影片,願死者安息,生者堅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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