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日-6月2日,我參加了GIAC大會深圳站,主要聽了幾個區塊鏈議題,也和幾位講師交流,有一些收穫和感悟,本文是我對這些收穫和感悟的總結。
公鏈的關鍵競爭點在哪裡
這次大會上,Bytom(比原鏈)的朱益祺,公信寶的陳有才,Zilliqa 的賈瑤琪,Nebulas(星雲鏈)的王峰,YoYow 的呂文哲,阿希鏈(ASCH)的錢漢濤都分享了各自的公鏈的架構以及特性。
基礎公鏈本質上是一個公有賬本,認可這個賬本的人越多,使用這個賬本的人越多,越有競爭力。而比特幣,以太坊所遇到的問題以及瓶頸也都有目共睹,而如何吸引別人使用自己公鏈的賬本呢?關鍵競爭點在哪裡?解決效能瓶頸?增加新特性?還是焦距某個具體領域?還是幣值更高?
Bytom 的假設是區塊鏈關鍵是資產數字化,所以它主打原生多幣種。在 BTC 的基礎上改進了 UTXO,可容納多種資產幣。前一段時間分析 ETH 的 Token 漏洞機制的時候我也說了,透過智慧合約發行的 Token 很容易出問題,如果 Token 是直接在鏈上實現,並且透過 UTXO 來追蹤,那出問題的機率會小很多,而後來正好看到 Bytom 就是這樣實現的。
而 Zilliqa 則聚焦在區塊鏈的可擴充套件性(效能隨著節點數目增加而增加)問題上。BTC 的 PoW 被人詬病浪費資源,同時也影響伸縮。於是 Zilliqa 只通過 PoW 生成 ID,避免女巫攻擊。然後透過網路分片和 PBFT 來實現共識,一方面提高吞吐和伸縮性,另外一方面也避免了資源浪費。同時透過一種函式式程式語言來保證智慧合約的安全性。但區塊鏈分片的技術難度確實很高,至今尚無成功的主網執行案例。
Nebulas、ASCH 則焦距在 DApp 以及開發者支援方面。不僅僅是提供使用最廣泛的 Javascript 程式語言支援,還增加眾多的針對 DApp 的特性支援。當然,二者對 DApp 的理解也是不一樣的。Nebulas 認為 DApp 就是智慧合約,所以提供更好的智慧合約支援就行,透過 DPoS 提高效能,支援 Javascript,設計開發者激勵機制。而 ASCH 則認為 DApp 應該是一條獨立的側鏈,這樣才能 DApp 之間互不影響,ASCH 主要做好跨鏈以及資產發行就好,但這也同時增加了開發者的成本。
ThunderDB 則獨闢蹊徑,要做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 SQL 資料庫,透過主子鏈樣式,一庫一子鏈。最早和 ThunderDB 的創世人敬宓聊的時候,實際上開始我沒有太理解他想做的東西。當時我的理解是區塊鏈本身就是一個資料庫,區塊賬本相當於日誌,同步到各節點,匯入資料庫中就可以提供資料庫服務了,那做個基於區塊鏈的資料庫的價值在哪兒呢?實際上,技術上來看,這是一個通用資料庫和麵向特定業務資料庫的區別。比特幣的賬本記錄的是 UTXO,實際上是一個面向特定業務的日誌。ETH 則主要記錄的是 ETH 的交易餘額以及智慧合約結果。ETH 的通用性高於 BTC ,主要是透過智慧合約達成的。而 ThunderDB 則在鏈上直接記錄資料庫 binlog,來實現通用的資料上鏈。這個對一些需要上鏈,但規模又很難撐起一個獨立的鏈的場景很有用。交流的時候,我建議他們考慮支援下智慧合約。因為如果資料上鏈不能透過智慧合約進行校驗,也就並不能把資料庫完全開放給第三方使用,就會限制它的應用場景。
如果前面幾家都主要是從技術切入,自低向上,而 YoYow 和 公信寶則焦距到了某個垂直的領域,一個是內容,一個是資料。在 YoYow 看來,真實的資產什麼時候數字化還不好說,但網際網路時代已經實現了內容的數字化,只差一條鏈來實現內容的資產化以及激勵了。而在公信寶看來,個人資料則是更有價值的資產,尤其在使用者對隱私越來越敏感,法律監管也越來越嚴厲的情況下(歐盟GDPR ),網際網路時代粗狂的個人資料處理規則需要到改變的時候了。它們的共同假設是,一旦透過垂直領域積累大量使用者,涉足其他領域乃至反推區塊鏈底層技術的變革都是可能的。
區塊鏈發展到現在,它所展示的藍圖的令人嚮往,但如何到達那個藍圖,大家都不清楚。只能每團隊根據自己看法,做出取捨,花時間趟一下試試。
比如以 UTXO 和智慧合約的支援為例。Bytom 堅持透過 UTXO 保證資產安全,同時提供了更完備的智慧合約的支援。但 UTXO 樣式上,合約是附加在 Output 上的,沒有 ETH 那種合約地址,無法透過一個輸入來觸發合約的執行,實際上限制了合約的使用場景。比如類似拍賣募資的合約都很難實現。而 Zilliqa 為了更好支援智慧合約,則借鑒 ETH 引入了 Account 機制,放棄了 UTXO。
再比如各種治理機制,經濟模型的激勵機制上的取捨和嘗試。
總之,無論結果最後如何,我個人認為這些嘗試都是有意義的,努力都是值的尊敬的。市場中的變革和創新都是透過各種大規模的試錯產生的。
關於聯盟鏈以及金融,溯源,防偽
紙貴科技的陳昌分享了聯盟鏈的現狀,和公有鏈與聯盟鏈的混合實踐,以及他們對 Fabric 的改進點。京東的孫海波分享了區塊鏈溯源以及防偽的應用實踐。小贏科技的蔣開亮分享了金融場景中的探索。這些領域實際上都是區塊鏈純作為一種技術方案來說,比較適合的應用場景。
當然,也有人認為區塊鏈並不能保證源頭的資料為真,所以溯源和防偽都是不可能的。這個我同意孫海波分享的觀點,溯源和防偽不是個絕對的 true/false 的問題,而是一個度的問題,只要能增加偽造成本的手段都是有益的。真實世界到資訊世界的對映的問題,說深了實際上是一個哲學問題, 並且人類世界從來就沒實現過,為什麼區塊鏈時代就一定要實現?這個有機會再細說。
但聯盟鏈其實也有很多問題。聯盟如何加入?準入標準是否可以量化?如何退出?如果不能透過程式碼邏輯實現出一種聯盟治理方案,就會陷入線下的談判紛爭中去。如陳昌所說,聯盟鏈現在還主要是一家獨大,拉小弟入夥的樣式,很少見到有透過對等樣式創建出的聯盟鏈的。
我個人認為,公鏈和聯盟鏈二者之間不應該有明顯的界線,尤其不應該以是否有幣來劃分。
拿溯源來說。溯源最後正真的價值會如何體現?只是用來防偽?還得依賴使用者每次掃碼校驗?我覺得溯源最後實際上是在定義數字資產。每個商品,如果把它從生產運輸銷售中的所有環節的追蹤到了,實際上就是定義了這個商品的數字標誌,把它 Token 化了,使用者購買的時候,實際上購買的是 Token,拿 Token 兌換實物。這個過程會涉及整個產業鏈的每個環節,以及其中的金融機制,肯定不僅僅是一個資訊採集和共享的事情。
所以聯盟鏈實際上是需要一個獨立的組織來運作,透過 Token 激勵,鏈上治理。拿 EOS 打比方,如果 EOS 要求所有的見證者都是金融機構,那它就實際上是一個金融機構的聯盟鏈,準入條件只有一個『必須是合規的金融機構銀行』,其他規則都透過鏈上進行,而 Token 相當於聯盟成員持有股份的憑證。當然,這樣的操作遇到的法律挑戰會比較大,當前實施的可能性比較小,至少金融機構比較困難,但其他領域我覺得可以嘗試。
本次GIAC大會已經完美結束,稍後會有ppt放出,各位感興趣的技術人可以關註高可用架構公眾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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